五專畢業之後,有短暫的幾個月時間等著當兵,在朋友的介紹下,
摩爾在當時三重最多賭博性電玩的三和路和車路頭街附近當大夜班的開台小弟.....
當然除了大夜班的工作,一早回到租屋處睡到下午,起床後摩爾還是繼續著自己的設計夢,
一樣的到印刷品行去接一些設計、完稿的工作回家做,
偶爾幫印刷品行的老闆跑跑印刷廠,有時騎車載著老闆去客人那裡接案,
同時,也接了租屋附近幾家大型超市的店頭手繪POP回家畫。
在電玩店顧機台沒幾天,
看著店頭外面玻璃窗上那些老闆或是白天顧台小姐寫的大字報實在看不下去,
某天上班前,我便在家畫了一張一樣內容的海報帶到店裡去貼,老闆看到之後非常喜歡,
從此,我除了大夜班顧機台之外,還要不定期幫店裡更新活動或是新進機台的海報。
當時的這種電玩尚未被取締,利潤很高,所以老闆也很大方的給我一張海報一千元的稿費。
因為附近的電玩店老闆幾乎都認識,有些甚至是交叉持股的開店,經過大哥們的相傳........
沒有多久,我的海報就從三和路這邊的幾家小店貼到車路頭街的大型電玩店一級戰區去了。
很多大型電玩店的後面都會有小房間,裡面會放有監視系統的螢幕,監控場內玩家的舉動,
同時也是老闆招待熟客朋友的泡茶區,還有老闆、大哥們打牌的地方......(有時是行刑的地方......
摩爾常常要冒著生命危險,進到很多店家的小房間去跟老闆們收錢,
不過,這些大哥們都對我不錯,給錢也都很啊撒力,有時甚至會吃到紅~三千變五千。
當兵前的這段生活,其實也已經算是摩爾踏進社會,開始自己接案的一小步了,
雖然接的案子算是比較另類,但因為不是上班,所以也勉強算 SOHO 了吧!?
..................一切都是人生的歷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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